关于编制2026年度全面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cwc发布时间:2025-06-25浏览次数:13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提前编制2026年度预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编实编细,实事求是。坚持以“零基预算”为原则编制2026年度支出预算。所有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严格遵循“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实事求是安排落实全口径预算的管理要求,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各预算部门要坚持整体和统筹的观念,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盘活存量经费,强化绩效评价,严格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约束力。

(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科学准确、真实完整;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勤俭节约。各预算部门要充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收入预算既要挖掘潜力、积极创收,又要科学测算、稳妥编制;支出预算要统筹考虑财力和支出需求,量入为出、量力而行。

(三)优化配置,保障重点。学校将根据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发展目标和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围绕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目标开展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在可实现年度收入基础上结合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提交的收支预算申请,同时参考以前年度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学校预算安排方案。

(四)厉行节约,勤俭办学。预算编制贯彻落实中央坚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

1.继续严控一般性公务支出,降低学校运行成本,在2025年预算分配额度基础上按要求比例压减公用经费额度(暂按10%压减额度范围内上报);

2.规范“三公”经费管理,预算额度控制确保只减不增;

3.加强预算安排与资产配置相衔接,计划新增资产要与存量资产统筹管理,避免重复购置。

(五)强化绩效,规范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调整事项。各预算部门要切实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的经济性。

二、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校级收入预算主要财政拨款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四大类。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

1.人员支出预算。包括在职人员、非事业编人员、离退休等人员经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学生奖助学金,医疗费,各类奖励等经费支出

2.公用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包括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二级学院以及直属研究机构的办公费和业务费。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结合承担的职能任务以及学院学生人数等因素,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精神予以保障,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支出水平。

3.项目支出经费。包括专项运行经费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1)专项运行经费纳入公用经费预算编制。

(2)特定目标类项目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纪要确定的专项支出,与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交流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支出预算安排表

序号

项目分类

项目内容

填报部门

1

人员支出

主要包括学校编制人员、合同制人员和临聘人员工资、福利费及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与福利费,遗属补助伤残抚恤金,学生奖助学金等其他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项目。

人事处、财务处、工会、党委学生工作部。

2

公用支出

主要包括学校行政部门与院系基本运行费,如部门维持费、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实习经费、学生活动费、党建经费、就业经费等。

由财务处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编制。

3

项目支出

专项运行经费

指行使本单位工作职能发生的涉及某项全校性具体工作专项经费。如水电费、物业费、安保费、后勤保障费等;涉及生均达标、经费投入考核的项目,如网络思政专项等经费(填报时,需标明测算依据)。

归口管理部门、有专项经费需求的教学部门。

特定目标类项目

指与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而设置的各类发展、改革类专项,如教育教学改革支出、学科建设经费支出、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出、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教学实验室建设支出、房屋修缮支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图书及电子资源购置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以及校内维修支出等。

 

三、编制要求。实行归口填报和专项填报相结合的支出预算填报方式。具体是:

1.收入预算由财务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与数据管理中心、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等有关职能部门测算填报。见附件1:收入预算表。

2.人员支出预算由人事处、财务处、工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填报,编制时请详细列明人数、发放标准等测算信息。各学院、各部门如涉及人员科研奖励支出、项目申报奖励支出等请统一上报归口管理部门汇总。见附件2:人员经费预算表。

3.公用支出预算由财务处根据《蚌埠学院预算编制实施办法(试行)》(院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会同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组织部等测算,具体数字以2025年年末数为准。

4.项目支出预算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填报,涉及多个部门的预算项目,统一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填报,勿重复填报;各二级单位自行负责的经费由各二级单位直接填报。见附件3:项目支出预算表。

5.如项目支出预算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工程需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确认后编制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论证不充分,无法保证在2026年开年后及时实施的,学校将不予安排预算。政府采购目录范围暂参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见附件4:政府采购计划文本格式。

6.提前做好项目开展前绩效评估、执行期间的绩效跟踪及项目结束后的绩效评价工作。如项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需编制事前绩效评估。见附件:5: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三、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部门)在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侧边骑缝章,报分管(联系)院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机电楼三楼301),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60552786@qq.com

(联系人:张帆  0552-3177129)

根据实际情况,如有确需调整的预算,请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报分管校领导签批同意后与财务处预算科联系进行材料替换。

特此通知。

 

附件:

1. 收入预算表

2. 人员经费预算表

3. 项目支出预算表

4. 政府采购计划文本

5.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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